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中心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西财天府应用型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中心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西财天府应用型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中心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 按照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完成预期研究成果。
2.结项需至少完成以下其中一项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培训资料、课程录像、实践教学成果报告、产教融合项目合同或协议,或者在校级以上应用型人才培养专题相关交流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等。
3. 提交结项材料,说明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研究成果。评审时将综合考察项目的理论研究、实践应用、辐射推广、学生受益等情况。
三、结项流程
1.学院初审。各二级单位须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需提交终止建议,在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中选填“项目终止”。
2.研究中心验收。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按验收结果进行经费报销。
3.成果推广。研究中心将发布通知,公布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建议通过验收的优秀结项项目在学院内或跨学院开展成果交流活动。
四、材料提交
1.负责人填写《西财天府应用型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中心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以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编辑到一个PDF中,并制作目录),提交至各二级单位进行初审,审核意见填写在附件3中的“二级单位审核意见”。
2.各二级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结项材料和《西财天府应用型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中心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4月5日前发送至文化与教育学院刘莉老师企业邮箱。每个项目独立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文件夹中材料命名格式: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申请书/结题申请表/支撑材料)。
西财天府应用型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