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教育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公示期间,因有学生实名投诉芦姓(学号:424**704)同学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经班级、学院调查取证,班级评议小组复评,学院复核,现对该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复议结果予以公示,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由“一般困难”调整为“不困难”,并取消该生入库资格。 公示期自2026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内将意见以手写形式送至文化与教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唐老师处(5108办公室)进行反映,邮箱:tangyi@tfswufe.edu.cn,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文化与教育学院2026年9月25日